公開聲明 NEWS

2020/11/13

塔牌位契約客戶, 出讓人與受讓人間轉讓塔牌位契約乙事,若是基於買賣,本公司得要求其提出買賣契約、申報稅捐證明(一時貿易所得或其他法定稅捐)。若是基於贈與,本公司得要求其提出申報稅捐證明(贈與稅)

 

敬愛的南都福座客戶您好

一、南都福座寶塔(下稱本寶塔) 之塔牌位契約客戶,出讓人與受讓人間轉讓塔牌位契約乙事,若是基於買賣,本公司得要求其提出買賣契約、申報稅捐證明 (一時貿易所得或其他法定稅捐)。若是基於贈與, 本公司得要求其提出申報稅捐證明(贈與稅)。前項資料,若出讓人與受讓人無故拒絕提出,本公司得立即拒絕辦理,並向稅捐位舉報之。若發現受讓人有意圖營利或違反殯葬管理條例之情事,本公司得立即拒絕辦理,並向殯葬主管機關、稅捐單位舉報之。

 

二、本寶塔之塔位、牌位辦理轉讓之手續費用為新台幣陸萬元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公告說明資料